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世界500强,始于1974年,马来西亚政府全面拥有的国有企业,被指定为马来西亚境内所有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公司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世界500强,始于1974年,马来西亚政府全面拥有的国有企业,被指定为马来西亚境内所有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公司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成立于1974年,是国有企业。由马来西亚政府全面拥有。并获有国会通过石油开发法令,授予拥有和控制马来西亚石油资源的所有权利。公司被指定为马来西亚境内所有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公司,并被要求对这些资源进行增值加工处理。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已经从它成立之初的单纯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成长成为现在的业务范围广泛的在多个方面有增值能力的实体。
通过三十年的发展建设,马石油已经成长为一家综合性的跨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属下拥有三家子公司(马石油贸易有限公司、马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和马来西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并在海外三十几个国家设有100多家子公司,被列为世界500强。
马石油管理所有马来西亚境内的上游作业,并通过生产共享合同聘用多家国际石油与天然气公司参与勘探、开发及生产马来西亚的石油与天然气。马石油也通过子公司马石油勘探有限公司直接参与马来西亚上游亿立方尺的天然气储备。马石油的下游作业包括液化天然气和运输业、加工和输送天然气、提炼和推销石油产品、买卖原油和石油产品、制造和销售石油化学产品,以及船运和相关的后勤,如运输液化天然气、原油和石油产品等。
马石油的上游运作集中于加强国内的勘探及生产业务,并获取海外新区块,以增加及延续马来西亚的石油和天然气储藏量。马石油通过其子公司,马石油勘探私人有限公司,与其他跨国生产共享承包商并驾齐驱直接参与国内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和生产。至今,马石油已与国际石油公司签署了60多份生产共享合同,以分享利润和回收成本的方式,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马石油海外的上游业务涵盖了25个国家。
马石油的下游业务集中于扩大其业务价值链和加强业务的运作以创造最高价值。 马石油在马来西亚的马六甲和格底县拥有及经营2家提炼厂,供应石油产品予其市场销售和买卖。所提炼的产品除了供内销,也供出口。随着马石油收购南非一家主要的石油公司Engen Ltd(英振有限公司),包括它位于德尔本的提炼厂。